离婚冷静期是怎样计算的
嘉兴南湖律师事务所
2025-06-18
1.离婚冷静期从婚姻登记机关受理离婚申请、发放回执单开始算,时长30天。
2.冷静期内反悔,可带有效身份证件和回执单,到原登记机关填撤回申请书。核实后,登记机关发确认单并存档相关材料。
3.冷静期届满30天内,双方没一起去领离婚证,视为撤回申请;若坚持离婚,需在这30天内共同申领。✫✫✫✫✫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1.离婚冷静期制度旨在给冲动离婚的夫妻一个缓冲期,减少冲动离婚情况的发生,保障婚姻的稳定性。但也可能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当事人的离婚自由。
2.对于想撤回离婚申请的当事人,在冷静期内,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到受理机关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核实后会拿到《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相关材料会被存档。
3.若双方决定离婚,需在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否则视为撤回申请。
4.建议婚姻登记机关加强对离婚冷静期的宣传,让当事人清楚了解相关规定和流程。同时,可提供婚姻辅导等服务,帮助夫妻更好地处理婚姻问题。若当事人在冷静期内有法律问题,可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结论:
离婚冷静期为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起三十日,冷静期内一方可撤回申请,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申请离婚证视为撤回,若坚持离婚需在此期间共同申请。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设置离婚冷静期旨在避免冲动离婚,维护婚姻稳定。在这三十日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反悔都可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申请,按规定填写相关文件,经核实后婚姻登记机关会处理。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是申请发放离婚证的期限,若未共同申请则视为撤回。这一系列规定保障了离婚程序的严谨性和婚姻关系的严肃性。如果您在离婚过程中遇到法律问题,或者对离婚冷静期等相关规定还有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我们将为您提供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一)若想在离婚冷静期撤回申请,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前往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核实后会拿到《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
(二)如果冷静期届满后不想离婚了,只要双方不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就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三)若双方坚持离婚,要在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法律分析:
(1)离婚冷静期的起始时间是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时长为三十日。这为夫妻双方提供了一段缓冲时间,重新审视离婚决定。
(2)在冷静期内,若一方反悔,可按规定持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到原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申请,并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核实后会收到《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相关材料也会存档。
(3)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若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若坚持离婚,需在此期间共同前往申请。
提醒:
离婚冷静期相关程序严格,要注意时间节点,不同离婚情况对应的处理方式有别,建议遇到疑问咨询专业分析。
2.冷静期内反悔,可带有效身份证件和回执单,到原登记机关填撤回申请书。核实后,登记机关发确认单并存档相关材料。
3.冷静期届满30天内,双方没一起去领离婚证,视为撤回申请;若坚持离婚,需在这30天内共同申领。✫✫✫✫✫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1.离婚冷静期制度旨在给冲动离婚的夫妻一个缓冲期,减少冲动离婚情况的发生,保障婚姻的稳定性。但也可能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当事人的离婚自由。
2.对于想撤回离婚申请的当事人,在冷静期内,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到受理机关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核实后会拿到《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相关材料会被存档。
3.若双方决定离婚,需在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否则视为撤回申请。
4.建议婚姻登记机关加强对离婚冷静期的宣传,让当事人清楚了解相关规定和流程。同时,可提供婚姻辅导等服务,帮助夫妻更好地处理婚姻问题。若当事人在冷静期内有法律问题,可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结论:
离婚冷静期为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起三十日,冷静期内一方可撤回申请,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申请离婚证视为撤回,若坚持离婚需在此期间共同申请。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设置离婚冷静期旨在避免冲动离婚,维护婚姻稳定。在这三十日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反悔都可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申请,按规定填写相关文件,经核实后婚姻登记机关会处理。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是申请发放离婚证的期限,若未共同申请则视为撤回。这一系列规定保障了离婚程序的严谨性和婚姻关系的严肃性。如果您在离婚过程中遇到法律问题,或者对离婚冷静期等相关规定还有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我们将为您提供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一)若想在离婚冷静期撤回申请,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前往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核实后会拿到《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
(二)如果冷静期届满后不想离婚了,只要双方不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就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三)若双方坚持离婚,要在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法律分析:
(1)离婚冷静期的起始时间是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时长为三十日。这为夫妻双方提供了一段缓冲时间,重新审视离婚决定。
(2)在冷静期内,若一方反悔,可按规定持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到原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申请,并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核实后会收到《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相关材料也会存档。
(3)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若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若坚持离婚,需在此期间共同前往申请。
提醒:
离婚冷静期相关程序严格,要注意时间节点,不同离婚情况对应的处理方式有别,建议遇到疑问咨询专业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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