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如何收取企业所得税滞纳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相关法规,天津市在收取企业所得税滞纳金时,依照以下流程和规定执行:当企业未能按期缴纳应当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时,税务机关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对逾期缴纳的税款额加收千分之五的滞纳金。具体步骤包括:一、税务机关向企业送达补缴税款通知书,明确应缴纳的税款金额和滞纳金计算方法;二、企业按规定时间内缴纳税款及滞纳金;三、若企业逾期仍未缴纳,则税务机关可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如划扣银行账户资金或对财产进行查封、扣押。该过程确保了税法的严肃性和执行力,同时也保护了国家的财政利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六十三条:缴纳企业所得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的制度。具体实施办法由国务院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七十三条:逾期缴纳税款的,除加收滞纳金外,还可以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相关文章

杭州西湖区律师 仙居县律师 兰溪律师 浦江律师 永康刑事律师 遂昌刑事律师 金华金东法律咨询 台州法律咨询 永康市律师网 舟山市刑事辩护律师 海盐县资深刑事律师 新昌县专业刑事律师 嘉善县刑事律师 青田县刑事律师 杭州市钱塘区律师 新昌县律师 永康市律师 临海市律师 瑞安市律师网 海宁市律师网 景宁离婚律师 嵊州房产律师 海宁律师 桐乡律师 武义律师 绍兴越城刑事律师 衢州衢江刑事律师 湖州律师事务所 温州瓯海交通事故律师 温岭交通事故律师 杭州钱塘律师 杭州滨江律师 江山律师 杭州临平律师 杭州拱墅刑事律师收费标准 杭州萧山律师 杭州西湖刑事律师收费标准 湖州律师 龙游律师 黄山刑事律师收费标准 永康律师 杭州上城刑事律师收费标准 温州龙湾律师 金华金东律师 金华律师 杭州余杭刑事律师收费标准 杭州钱塘律师 金华婺城律师 杭州萧山刑事律师收费标准 杭州拱墅律师